QC/T 784-2007 汽车、摩托车仪表用场致发光屏 汽车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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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784-2007.Electroluminescent screen for automobile and motorcycle instrument.

1范围

QC/T 784规定了汽车、摩托车仪表用场致发光屏(以下简称发光屏)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储存和保管。

QC/T 784适用于汽车、摩托车仪表用场致发光屏。其他机动车仪表用场致发光屏也可多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 图示标志

GB/T 2423.17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Ka:盐雾试验方法

CB/T 2423.2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N:温度变化

CB/T2423.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VAD: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

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 18655用于保护 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QC/T 238汽车零部件 的储存和保管

QC/T727汽车 、摩托车用仅表

QC/T4619- 1996液晶 显示器件测试方法

QC/T 29106汽车低压电线 束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场致发光屏electroluminescent screen

利用交变电场作用发光的材料制成的固体平板显示屏。

4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产品文件

4.1.1.1发光屏应符 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QC/T 784-2007 汽车、摩托车仪表用场致发光屏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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