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255-2007 皮夹克油 轻工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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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255-2007.Leather jacket gloss agent.

5.8干燥时间5.8.1仪器和材料

a)面积140mmx50mm的颜色摩擦牢度达5级的山羊皮一块;

b)秒表。

5.8.2测定步骤

将试样均匀涂于面积为140mmx50mm的颜色摩擦牢度达5级的山羊皮上,观察45min后是否晾干,以不粘手为准。

5.9颜色摩擦牢度

5.9.1仪器和材料

a)GJ9G1型皮革颜色摩擦牢度测定仪;b)评定沾色用灰色卡一本;

c)面积70mmx70mm的脱脂32支漂白棉布两块。

5.9.2测定步骤

取按5.8测定完干燥时间的山羊皮放入压样板中,固定于GJ9G1型皮革颜色摩擦牢度测定仪上,再将脱脂32支漂白棉布包于摩擦头上用紧圈固定,将摩擦头安装于牢度测定仪上,使它压在山羊皮的表面。开动机器,往复摩擦25次,然后取下漂白棉布与灰色卡对照,平行测定二次,以等级高的为*后结果。

5.10对皮革表面的影响

5.10.1试剂

200#汽油。

5.10.2器具

a)圆形海绵擦(除去阀芯);

b)山羊皮: 100mmx100mm。

5.10.3 测定步骤

用海绵擦轻擦测试山羊皮表面后,称取样品0.5g于海绵擦上,用海绵擦将皮夹克油均匀地涂抹于待测山羊皮上,室温下静置6h后,用海绵擦沾2OO#汽油擦拭去山羊皮表面上的皮夹克油,在自然光下(非阳光直射),目测山羊皮表面的状态。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需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气味、色泽、pH、耐热、耐寒。

6.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或配方调整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1.3组批与抽样

(QB/T 1255-2007 皮夹克油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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