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57-2017 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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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57-2017.Measurement method an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EMS test of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heavy-duty diesel and gas fuelled vehicles.

1适用范围

HJ 857规定了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的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适用于满足GB 17691-2005第五阶段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的新生产车排放达标检查和在用符合性检查。

HJ 857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装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M3、N2(但不包括低速货车)和N3类以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测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V、V阶段)

GB 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HJ 437-2008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技术要求

HJ 438-2008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技术要求

HJ 689-2014城市车辆用柴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WHTC工况法)

3术语和定义

GB 17691-2005和HJ 689-201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 portable emissions measurement system PEMS

能安装在车上,同时进行排气流量、污染物浓度测量,环境温度、湿度、大气压力测量和发动机的转速、扭矩、负荷、车辆行驶速度、经纬度及海拔等相关参数实时测量或采集的整套排放测试系统。

3.2 车载法 PEMS method

将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安装在被测车辆上,对车辆在实际道路上行驶时的排气污染物排放进行测量的方法。

(HJ 857-2017 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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