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449-2008 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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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449-2008.
1范围
JC/T 449规定了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质量证明书,包装与标志,运输与贮存。
JC/T 449适用于由菱镁矿(MgCOz)经轻烧,粉磨而制成的轻烧氧化镁以及由盐卤液经干燥处理制得的氯化镁,作为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um筛析法)
GB/T 134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全性检验方法GB/T 241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12573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JC/T 726水泥胶砂试模
QB/T 2605工业氯化镁
3技术要求
3.1轻烧氧化镁
3.1.1物理化学性能
按物理化学性能分为Ⅰ级品、I级品、级品,轻烧氧化镁物理化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2型式检验
5.1.2.1型式检验的规定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矿区投产及生产工艺有重大的改变时﹔
b)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5.1.2.2型式检验项目
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
5.2编号
应按同类别、同规格、同等级的产品进行编号。每 100t为--编号,不足100t,亦按一编号计。
5.3取样.留样和制样
轻烧氧化镁: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按GB/T 12573规定方法进行取样和留样,每一编号共取样10kg。将样品充分混合,分为二等份,一份由生产厂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另一份则密封保存三个月。进行化学成分检验的试样按GB/T 176规定方法进行制备。
氯化镁:按QB/T 2605规定方法进行。
(JC/T 449-2008 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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